绩效考核不是万能的,也会有失灵的时候,在相关的条件不支持的情况下。这里略举几种情形,供大家参考。
薪酬水平严重失衡时
比如研发和销售团队收入失衡时。研发团队花费大量心血完成项目,交付后,销售拿到高额提成,而研发只拿了点绩效工资,没有半毛的奖励。这时候,研发人员会感觉严重不公。因为绩效工资顶天了也就那么个幅度(一般在0.5—1.3倍之间),与销售拿到的高额提成比,杯水车薪。此时无论你指标考核怎么科学合理,都没用了。薪酬基数给限死了。绩效考核此时失灵,必须有其他的激励机制了。
怎么办呢?给研发加薪吗?当然不是。加薪加重企业的固定成本负担,同时无限加薪也是不可能的,另外加薪幅度与销售提成额度可比性也差。
此时提供一种激励研发人员的思路:项目制。外来的项目从合同金额中提取一定比例(要经过测算)作为研发人员的项目提成;内部产品研发项目,设置项目奖金,根据项目进度、质量、成本等考核兑现。兑现的时间方式须根据自身情况斟酌。
销售和研发,这两个一线部门,一般在基本薪酬体系之外,都要单独设置考核激励政策,才会有效。
考核与实际工作脱节
包括指标选用脱节和目标值设置脱节。
01指标选用脱节
A、考了不该考的指标
有些企业把“专业技术知识、沟通能力……” 这些内容也列入考核表,这是不合适的。这些属于任职资格评估的内容,不应列入绩效考核。(这里要注意能力素质和行为态度的区别,行为态度指标是可以进入考核表的,不要混淆)。
绩效考核,顾名思义,是对员工工作业绩成效的考核,检验员工工作目标达成情况的。不要什么都塞进去,累赘而无效。
B、指标选用未聚焦主要工作
比如考核电话营销人员,她的核心职责就是找到意向客户、约谈成功、签约成功。相应的指标就该突出这些核心工作。其他的诸如计划达成率、电话拨打次数、邮件发送等工作,都在其次,可考可不考,考也只应给小权重。过程行为指标永远不该占主要权重,虽然过程很重要,但是考核检验点应该放在结果为主,尤其一线部门人员。
指标就是员工工作的导向,指标设置必须紧扣重点工作,不能胡子眉毛一把抓,甚至脱节偏离。
02目标值脱节
这个也分两种情况,定高、定低。
A、目标定太高,杀鸡取卵。
作者|邵前锋,南京华君咨询总监
- 来源|邵前锋(ID:yourspaul)